案例介紹
1、什么是房屋安全鑒定?
房屋安全鑒定就是由專門的機構對房屋的安全性做出科學的評價,確保居住人的生命財產安全。
2、房屋安全鑒定的途徑有哪些?
現實當中,因不當使用而對樓宇造成損壞的情況有很多,但因為普通居民樓分屬于不同的業(yè)主,因此很難統(tǒng)一協(xié)調進行保護,這就為房屋安全埋下了巨大隱患。市民如對房屋質量鑒定存在疑慮并申請鑒定時,可以通過小區(qū)業(yè)主,以單幢建筑所有產權人的名義向鑒定中心提出房屋安全鑒定申請;如果沒有業(yè)主**,市民也可聯(lián)合該房屋所在建筑物的所有權利人提出房屋鑒定申請。
總而言之,未經房屋鑒定的房屋,居民平時要定期觀察房屋內墻壁、地板、天花板等位置是否存在沉降、傾斜和裂縫等現象。**要注意觀察裂縫出現的部分這些都是房屋質量鑒定的項目。其中,由材料干濕變化引起的地面、墻面網狀裂縫,或由熱脹冷縮變形原因造成的裂縫不屬于危險裂縫。居民碰到類似情況須引起重視,并盡進行房屋安全鑒定。
3、哪些房屋可作安全鑒定?
(1)達到一定的使用年限,有老化跡象;
(2)主體結構出現裂縫、傾斜等異常跡象,危及房屋安全;
(3)改變使用功能,明顯增加負荷,有可能危及安全;
(4)發(fā)生自然災害,影響房屋正常使用;
(5)周邊環(huán)境進行地下管線、基礎、地下室施工及爆破震動作用;
(6)危及房屋安全、正常使用的其它情形。
4、房屋所有權人(或使用人)申請房屋安全鑒定時,應向機構提供哪些資料?(僅供參考,以當地房屋安全鑒定中心要求為準)
(1)房屋所有權證書(或證明其合法權益的有效憑證);
(2)申請人身份證件;
(3)房屋施工圖及相關技術資料。
5、黑龍江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進行房屋安全鑒定應按哪些程序進行?(僅供參考,以當地房屋安全鑒定中心程序為準)
(1)受理申請;
(2)進行初始調查,摸清房屋的歷史和現狀;
(3)現場查勘、測試、記錄各種損壞數據和狀況;
(4)檢測驗算,整理技術資料;
(5)全面分析,論證定性,作出綜合判斷,提出處理建議;
(6)簽發(fā)鑒定報告書。
6、對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,應怎么處理?
對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,可分為以下四類情況進行處理:
(1)觀察使用:適用于采取適當安全技術措施后,尚能短期使用,但需繼續(xù)觀察的房屋;
(2)處理使用:適用于采取技術措施后,可解除危險的房屋;
(3)停止使用:適用于已不能使用,也無修繕**,但暫時不便拆除,且不危及相鄰建筑和影響他人安全的房屋;
(4)整體拆除:適用于整幢危險且無修繕**,需立即拆除的房屋。
7、因哪些原因造成事故的,房屋所有權人應承擔民事或行政責任?
依據建設部《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(guī)定》*二十二條之規(guī)定,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,房屋所有權人應承擔民事或行政責任:
(1)有險不查或損壞不修;
(2)經鑒定機構鑒定為危險房屋而未采取有效的解危措施。
8、發(fā)現房屋有危險,找誰來鑒定?
房屋所有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向當地正規(guī)房屋安全鑒定中心提出鑒定申請,經鑒定后確認是否構成危險。